第四百三十八章 建议死刑(2 / 2)

错误的。

被告人是在案发时是未成年人,其并没有实施抢奸的行为,其存在杀人的行为程度较轻,建议法庭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,判处被告十五年有期徒刑……”

钱永会发表了辩护意见,跟郑义红的公诉意见内容差距较大,简直是完全不相容,特别是他最后一句,让法庭从保护未成年人的角度出发,从轻判处秦守,然而死去的孙小宁也是未成年人,这怎么说?谁来保护孙小宁?

钱永会结束发言后,法官就问被害人家属有什么意见,孙小宁的妈妈就让孟浪代表她发言。

孟浪就看了一眼钱永会说道:“被害人家属严重不同意辩护人的意见,认为辩护人的意见是他的主观臆断,完全不符合法律规定,其为被告人脱罪的痕迹太过明显,没有充分考虑到整个案件结合情况,丧失了作为一名律师的法律精神,用一句通俗的话说,那就是睁着眼睛说瞎话。”

孟浪一开口就把钱永会给埋汰了一通,钱永会没想到他会如此攻击自己,顿时坐不住了,站起来对法官说道:“被害人的代理人三番五次,五次三番地对我进行个人攻击,法庭不予以处理,我现在宣布退庭,以示抗议。”

说着,钱永会就要离去,孟浪马上对他说道:“你这人既没有法律精神,也不讲职业道德,在庭审没有结束的情况下就宣布退庭,你对的住被告人吗?被告人花了巨资请你当律师,你就是这样为被告人辩护的吗?”

这话把钱永会又给说的气急败坏,秦守当即看向他,如果他走了,他自己呆在庭上,那可是孤立无援了。

一看到这种情况,钱永会迈开的脚停住了,此时法官开口道:“被害人代理人,你直接说你的代理意见吧。”

孟浪见法官开了口,便不再去攻击钱永会了,虽然都是同行,但是他真的看不起那些为了钱而出卖良心的律师,当律师,先要学会做人,人做好了,这律师才能当好,才能受到别人的尊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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